“防诈”视域下大学生法商培育困境与创新
摘要
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受害问题日趋严峻,16至35岁青年占受骗人群的45.86%,大学生已成为受骗主力军。然而,单纯增加反诈知识宣传并未有效遏制这一趋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调研显示,超七成受骗大学生案发前至少接受过三次反诈教育,多数在转账前接触过同类预警。这一“知行断裂”现象提示,反诈教育的瓶颈不在知识增量,而在法商素养的结构性缺失。本文基于76件大学生电信诈骗案例的扎根理论研究和多项实证调查数据,从法律素养缺失与商业认知薄弱的双重维度分析大学生法商培育的现实困境,揭示“多维诱导—情绪响应—失调决策”的受骗作用机制与法商素养缺失之间的内在关联。研究发现,大学生法商培育面临三重困境:法律素养停留在“知法”层面而未能转化为风险防控能力,商业认知中缺乏对资金流转、合同陷阱和收益合理性的基本判断力,教育模式以知识告知为主而缺乏情境化的能力训练。本文从课程重构、情境教学和评价转向三个维度提出法商培育的创新路径,并结合商情期刊所关注的经济法治教育议题和
商业故事教学法的实践探索,讨论反诈教育与法商素养融合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防诈;法商培育;大学生;法律素养;商业认知
一、引言
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问题正在从“个案”演变为“系统性风险”。2025年湖北公安公布的电信网络诈骗受骗人群画像显示,16岁至35岁青年群体在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中的占比高达45.86%,为各年龄段最高,其中“00后”受骗占比达21.5%,较2024年上升6.37个百分点。公安部刑侦局与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全国高校电信网络诈骗分析报告》进一步显示,全国高校涉诈案件中,大学生受骗人数占高校受害总人数的82%。从单笔损失来看,高校学生被骗金额从数百元到数百万元不等——2026年6月,南开大学一名在校生因网购二手拍立得,掉入连环诈骗陷阱,先后22笔转账累计被骗220万元,被天津警方认定为当地近半年单笔涉案金额最高的电信诈骗案。
然而,将大学生受骗归因于“反诈知识不足”,已被实证数据所否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诈研究中心2025年调研显示,超七成受骗大学生案发前至少接受过三次反诈教育,多数在转账前接触过同类预警,却仍在心理操控下做出非理性决策。这一发现指向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反诈教育的瓶颈不在于知识的“告知”,而在于能力的“转化”——学生知道“刷单是诈骗”,但当面对精心设计的话术、逐步建立的信任和情境化的情绪操控时,所学的“知识”无法转化为“判断”和“行动”。
这一“知行断裂”现象的本质,是法商素养的结构性缺失。法商(Law Quotient, LQ)是指个体对法律规范及社会规则的认知、实践及遵从程度,涵盖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与守法习惯的综合素质。在防诈语境下,法商素养不仅要求个体“知道什么是违法的”,更要求其“能够在复杂的商业情境中识别风险、评估收益、做出理性判断”。本文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大学生在电信网络诈骗中的“易感”特征与法商素养缺失之间存在怎样的关联?当前大学生法商培育面临哪些结构性困境?如何在“防诈”视域下创新法商培育的路径?
二、从“受骗机制”看法商素养的缺失维度
(一)大学生受骗的作用机制
理解法商素养缺失与受骗之间的关联,首先需要明确大学生受骗的发生机制。一项基于76件“Z世代”大学生电信诈骗真实案例的研究,运用扎根理论构建了“多维诱导—情绪响应—失调决策”的受骗作用机制模型。该模型的核心逻辑是:施骗方通过多维诱导(包括利益诱惑、身份伪装、紧迫感营造等)与大学生代际需求精准匹配,奠定初始信任;情境触发的情绪响应(如贪利心理、恐惧心理、同情心理)推动其从诱导信息的被动接纳向信任关系的主动认同转化;认知失调驱动的决策促成大学生非理性受骗行为。
这一机制揭示了法商素养缺失在受骗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在“多维诱导”阶段,骗子精准利用了大学生的“
商情盲区”——对正常的商业交易规则、资金流转方式和收益合理性缺乏基本判断力。例如,刷单返利骗局中,骗子以小额返利获取信任后诱导大额充值,大学生小航通过陌生链接下载App,初期返利220元获取信任,后续以任务升级为由诱导多次转账,累计被骗3.9万余元。在这一过程中,小航并非“不知道刷单可能是诈骗”,而是缺乏对“为什么骗子要先返利”“正常的商业返利逻辑应该是什么样的”等基本商业问题的判断能力。
(二)法律素养的“知”与“行”断裂
霍晓云的研究从法律素养视角揭示了大学生受骗的深层逻辑。该研究指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大学生虽具备较高文化水平,但其法律素养存在显著短板,表现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基础性法律认知模糊,财产权、人格权保护意识薄弱,民事行为能力与网络安全责任意识不足,导致其在消费、借贷、兼职、社交等高频生活场景中成为诈骗犯罪的高发目标。
这一“法律素养短板”的核心特征不是“法盲”,而是“知法而不知用”。以“帮信罪”为例,部分大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客观上为诈骗活动提供了帮助,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些学生并非不知道“不能做违法的事”,但他们缺乏对“出借银行卡可能构成犯罪”这一法律风险的具体认知。更关键的是,即使他们知道这一法律规定,也缺乏将这一抽象法律规定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的能力——“借一张卡给朋友用一下”在日常道德判断中似乎并无不妥,但法律后果却可能是刑事责任。
这种“知”与“行”的断裂,反映了当前法律素养教育的根本局限:它教的是“法律知识”,而非“法律思维”。学生能够背诵“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在面对具体的交易场景时,缺乏运用法律思维进行风险识别和判断的能力。
(三)商业认知的结构性薄弱
法商素养的另一重要维度——商业认知——在大学生群体中的缺失同样值得关注。电信网络诈骗的核心手法往往涉及资金流转、投资理财、合同交易等商业活动,识别这些骗局需要基本的商业判断力。然而,当前大学生的知识结构中,与商业实践相关的认知储备严重不足。
在虚假投资理财骗局中,骗子利用“高收益零风险”的话术吸引大学生投资,而接受过基本商业教育的人应当知道:任何投资都遵循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承诺“零风险高收益”本身就违背了基本的商业常识。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的实践表明,当学生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投资组合理论等专业知识来识别诈骗模型时,对“杀猪盘”“伪私募”等新型诈骗的识别准确率提升40%以上。这一数据反向说明:未接受过此类商业训练的学生,在面对同类骗局时识别能力存在显著不足。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大学生对“商情”的认知多停留在课本上的经济学概念层面,缺乏对真实商业活动中资金流向、合同条款、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的具体感知。当骗子以“兼职刷单”“实习考核”“创业求助”等商业场景为包装时,大学生由于缺乏对正常商业活动运行方式的参照经验,难以判断这些场景中哪些环节存在异常。
三、法商培育的现实困境
(一)课程体系中的“法商”缺位
当前高校的人才培养体系中,法商教育处于一种“有实无名”的尴尬状态。法律基础知识通常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部分章节呈现,商业知识则分散在经管类专业的课程中,两者之间缺乏有机整合。对于非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系统接触商业知识的机会更为有限。
有研究指出,部分高校将创业就业指导简单等同于就业安置,忽视法治素养与合规能力培育;课程设置缺乏系统性,多以基础理论讲授为主,未融入股权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商融合内容。法商融合课程的建设面临“学科壁垒、师资短缺、校企协同不足”等结构性矛盾。这一困境在反诈教育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反诈教育的内容涉及法律知识(如诈骗罪的构成、帮信罪的认定)、商业知识(如资金流转、合同风险)、心理知识(如情绪操控、认知偏差),但当前的反诈教育多由保卫部门或辅导员承担,缺乏具有法商知识背景的专业师资,教育内容也往往停留在“案例警示”层面,难以深入到法商素养的系统培育。
(二)教育模式的“知识告知”局限
当前高校反诈教育的主流模式是“知识告知型”——通过讲座、海报、短视频、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传递反诈知识。麦可思2025年覆盖3079名高校师生的调研数据显示,一年之内84.9%的高校师生接触过涉诈信息,校园反诈宣传普及度较高占75%,但大学生反诈辨识能力普遍薄弱,仅40.6%能完整识别各类诈骗套路,6.7%仅听过骗局名称毫无辨别力,11.6%不了解新型诈骗。
“高覆盖、低转化”的矛盾表明,知识告知型教育的效力已经接近天花板。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的问题在于它预设了一个并不成立的逻辑:告诉学生“这是诈骗”,学生就能识别“这是诈骗”;告诉学生“不要转账”,学生就不会转账。但受骗是一个涉及认知、情绪和行为的复杂过程,单纯的“知识告知”无法改变学生面对精心设计的话术时的情绪反应和决策模式。正如有研究指出的,反诈教育的瓶颈不在知识增量,而在认知框架重塑与心理防御构建,须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的认知免疫。
(三)评价体系的“能力维度”缺失
法商培育的第三个困境是评价工具的缺失。当前高校对学生法律素养和商业素养的评价,主要依赖考试分数——法学课程的考试成绩、经管课程的绩点——这些指标反映的是“知识掌握程度”,而非“能力运用水平”。学生可能在“经济法”考试中取得高分,但在面对真实的合同陷阱时却无法识别风险;可能熟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但在遭遇虚假宣传时不知道如何维权。
在反诈教育领域,评价的缺失更为明显。多数高校的反诈教育没有纳入正式的课程评价体系,“效果”通常以“发案率”或“受骗金额”等事后指标来衡量。这种评价方式的问题在于:它只能反映“结果”,无法评估“过程”——学生在面对诈骗信息时的判断过程、犹豫过程和决策过程是怎样的?他们的哪些认知环节存在薄弱?这些信息对于改进教育设计至关重要,但当前的教育实践中几乎不被采集。有研究构建了大学生法律素养测评量表,涵盖法治认知、法治情感、法治意志、法治信念和法治行为五个维度,共54个条目。但这类测评工具在高校反诈教育实践中的应用仍然有限,多数院校尚未将法商素养测评纳入学生发展评估的常规体系。
四、创新路径:从“告知”到“训练”
(一)课程重构:法商融合的嵌入式设计
破解法商教育“有实无名”困境的路径,不是在现有课程体系中“增加一门课”,而是将法商素养训练嵌入已有的课程教学中。对于经管类专业,可以在“商法”“经济法”“市场营销”等课程中融入反诈情境分析,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自然过程中发展法商判断力。对于非经管类专业,可以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增设“数字经济中的法律风险”模块,或在通识教育中开设“生活中的法商”选修课。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的“专业教育+安全教育”双螺旋培养模式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框架。该模式将商科专业特色与安全教育深度融合:在联商防诈实验室中,学生通过实景教学视频,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投资组合理论等专业知识识别诈骗模型;在“影帝影后诈骗局”剧本杀中,学生化身企业财务总监,通过核对电子签章真伪、审计异常资金流等任务,掌握“三查三问”核心技能。这一模式的核心创新在于:它将反诈教育从“安全教育的范畴”提升到“专业能力训练的范畴”——学生不是在“学习反诈”,而是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反诈问题”的过程中发展法商素养。
(二)情境教学:以“商业故事”激活法商思维
“商业故事”教学法为法商培育的情境化提供了有效载体。与传统的案例教学不同,商业故事教学法强调“将案例讲成故事”——通过构建有情节、有人物、有冲突的叙事,使抽象的法律规则和商业逻辑变得可感知、可理解。有研究表明,讲故事具有化繁为简、唤醒需求、传递情感、影响他人四个核心作用,而“法商故事”的核心是把场景讲出来,将财富、情感、法律融为一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法律逻辑关系。
在反诈教育中,商业故事教学法可以从两个方向展开。方向一:拆解真实诈骗案例中的“商业故事”。 以“实习考核”卖笔诈骗案为例,诈骗团伙招募20余名员工,设置副经理、队长、主管、业务员等层级,业务员底薪2500元,每卖出一盒笔可获得13.75元提成,主管、队长、经理等管理层都能获得层级提成。这一案例本身就是一个“商业故事”——它有商业模式(层级分销)、有盈利逻辑(高溢价销售)、有风险点(诱骗买家录制“自愿购买”声明视频以规避责任)。引导学生分析这一案例中的商业模式和法律风险,比单纯告知“街头卖笔是骗局”更能培养学生的法商判断力。
方向二:以“商业故事”重构教学内容。 中南大学法学院王红霞教授在“商法”课程思政公开课中的实践提供了参照。她以“桃缘食品厂”会议室为情境,邀请学生分别饰演毕业后共同创业的三位大学同学,通过两分钟的对话演绎呈现企业从合伙到有限责任公司形态改变背后暗藏的企业权力结构变化,再以“海底捞”张勇铁腕夺股权的真实企业故事引导学生领悟朴素公平观在公司权力结构中的局限。这种“演—问—学—用—思”的教学模式,将专业知识、实战应用与价值引导深度融合,为法商教育的情境化提供了可操作的范本。
(三)评价转向:从“知识测试”到“行为评估”
法商素养的评价需要从“知识测试”转向“行为评估”。这一转向的核心是关注学生在模拟情境中的判断过程和行为选择,而非仅仅是他们在考试中对知识点的记忆。
在操作层面,可以借鉴“反诈认知行为训练”的三阶框架,设计包含“识别自动化思维—检验不合理信念—建立替代性反应”三个环节的情境评估任务。例如,给学生呈现一个模拟的“兼职刷单”情境:对方先返还了220元的小额返利,然后要求充值8000元完成“任务升级”。评估任务不是问学生“这是不是诈骗”(答案是显然的),而是要求学生记录自己在看到“前期返利”时的第一反应、在决定是否充值时的考虑因素,以及如果选择拒绝会采取什么行动。这种评估方式采集的是学生的“思维过程”和“决策模式”,而非“知识存量”,更贴近法商素养的真实内涵。
同时,商情期刊等经济法治类学术平台所关注的大学生金融消费习惯、金融法律认知等议题,也可以为法商素养评价工具的开发提供理论资源。已有研究指出,大学生受骗“本质上还是受到不正确金融消费习惯、被误导的金融价值观念,以及对金融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导致”,这意味着法商素养评价不应局限于法律知识维度,还应涵盖金融素养和消费行为维度。
五、结语
“防诈”视域下的大学生法商培育,其核心命题不是“让学生知道更多反诈知识”,而是“让学生具备在复杂情境中做出理性判断的能力”。从76件案例的受骗机制模型中可以看到,大学生受骗的根源在于法商素养的结构性缺失——法律素养停留在“知法”层面而未能转化为“用法”能力,商业认知缺乏对真实商业活动运行逻辑的基本感知,教育模式以知识告知为主而缺乏情境化的能力训练。
法商培育的创新路径,需要从“告知”走向“训练”。课程层面,将法商素养训练嵌入专业教育,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自然发展法商判断力;教学层面,以“商业故事”为载体,将抽象的法律规则和商业逻辑转化为可感知、可分析的情境;评价层面,从知识测试转向行为评估,采集学生在模拟情境中的判断过程和决策模式。
当然,法商培育的效果不会立竿见影——它培养的是一种“思维方式”,而非“知识点”。这种思维方式的形成需要持续的训练和反复的实践。但至少从现有实证数据来看,当学生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诈骗案件中的商业模式和法律风险时,其识别准确率的提升是显著的。这提示我们,法商培育的投入方向是正确的——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做”,而在于“怎么做才能做得更有效”。
参考文献
[1] 霍晓云.在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及诈骗风险防范策略研究[J].法学(汉斯),2025(12):2897-2902.
[2] “Z世代”大学生为何受骗?——基于76件案例的电信诈骗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研究[J].高校辅导员学刊,2026(2):21-29.
[3] 商学院创新安全教育模式,沉浸式育人体系筑牢校园反诈防线[EB/OL].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