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激励机制与企业创新投入探析
一、引言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然而,企业创新活动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典型特征,仅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最优的创新资源配置。在此背景下,财税激励政策作为政府引导企业创新的核心工具,承担着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分担创新风险、引导创新方向的重要功能。
2025年,现行支持科技创新主要政策和制造业发展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达1.91万亿元。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企业创新投入和技术转让的政策红利达6596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2520亿元,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优惠近1万亿元。2025年,5500余家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增至1.93万亿元,研发强度增至2.64%,双双刷新历史纪录。这些数据表明,财税激励机制正在通过真金白银的“减法”换取企业创新的“加法”。
产业创新研究指出财税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引导企业创新资源配置、降低创新活动不确定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商界强调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财税激励政策的精准性与可持续性,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在全球科技竞争中的地位与话语权。本文拟从财税激励机制的理论逻辑出发,系统分析我国支持企业创新的主要财税政策工具及其效应,并探讨优化方向。
二、财税激励机制的理论逻辑
2.1 创新活动的市场失灵与政府介入的必要性
企业创新活动具有显著的公共品属性和正外部性。一项前沿技术的突破不仅惠及创新企业本身,还会通过知识溢出效应带动整个行业乃至全社会的技术进步。然而,创新活动的高投入、长周期和高失败率使企业在缺乏外部激励的情况下倾向于减少研发投入。财税激励政策正是政府纠正创新市场失灵的关键手段——通过降低企业创新的边际成本、提高创新活动的预期收益,引导企业将更多资源投向研发环节。
从企业微观决策的角度看,财税激励通过两种途径影响创新投入。其一是成本降低效应——税收减免直接减少了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实际支出,使原本因成本过高而放弃的创新项目变得可行。其二是风险分担效应——税收优惠相当于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创新失败的风险,增强了企业在不确定环境下的风险承受能力。正如有研究指出的,税收激励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进而增强企业在不确定环境下的风险承受能力。
2.2 财税激励的内在传导机制
财税激励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传导机制可概括为“政策工具—企业行为—创新产出”的链条。在政策工具层面,政府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率优惠、财政补贴等多种手段向企业传递创新激励信号。在企业行为层面,财税激励直接降低研发成本、增加可支配现金流,使企业有能力也有意愿扩大研发投入。在创新产出层面,研发投入的增加最终转化为专利申请、新产品开发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实证研究为这一传导链条提供了支撑。以2014—2023年A股上市制造企业为样本的研究表明,减税降费政策通过缓解企业税负压力、拓宽利润空间,进而激发了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基于2016—2023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面板数据的研究发现,税收优惠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基于2015—2023年A股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数据的实证检验也证实,加计扣除政策能够显著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
三、支持企业创新的主要财税政策工具
3.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持续升级的核心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我国支持企业创新最具代表性的财税政策。该项政策自1996年启动试点以来,加计扣除比例经历了从50%到75%、再到100%的多次提升。目前,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于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码——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这两类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提出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预计可能从100%提高至120%甚至更高。从50%到120%的演进,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创新投入持续加大的政策导向。
3.2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另一项重要的创新激励政策。2025年,该项政策减免近4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税收优惠的联动,形成了“研发投入越多、减税红利越足”的正向激励。广东省税务局推出“30条措施”并迭代升级为“2.0版”,精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助力实施“广东强芯”、“璀璨行动”、核心软件攻关等重大科技工程。
3.3 财政补贴与增值税优惠
除所得税优惠外,财政补贴和增值税优惠也是财税激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获得的减免税费超1700亿元。制造业、科学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超1800亿元。
在企业创新激励政策中,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均可通过向企业提供创新资源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起到分担企业创新风险、降低创新成本的作用。但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在激励企业创新的效果方面存在差异——税收优惠具有普惠性和稳定性,而财政补贴则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两者形成互补,共同构成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工具箱。
四、财税激励政策的实践成效
4.1 研发投入规模与强度的持续攀升
财税激励政策的成效首先体现在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上。2025年,5500余家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增至1.9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08%;研发强度增至2.64%,刷新历史纪录。其中,科创板研发投入1892.47亿元,研发强度高达11.82%;创业板和北交所分别为4.96%和4.74%。
从产业层面看,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2026年1月1日至3月25日,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6%,反映出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产业升级正持续深化。比亚迪、中国建筑、中国移动、中国交建等企业位列研发投入前十强。研发强度排名前20的公司中,被称作“国产GPU第一股”的摩尔线程2025年研发投入13.05亿元,研发强度达86.7%。
4.2 税收红利向创新动能的转化
财税政策的赋能效应不仅体现在总量指标上,更体现在从减税红利到创新动能的有效转化上。各类研发税费红利的精准落地,转化为无数科创企业账本上一笔笔实实在在的现金流,助力更多科创企业加码创新。
以广东为例,2025年4月广东省税务局推出“30条措施”,时隔一年迭代升级为“2.0版”32条举措。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至100%并长期实施,形成“研发投入越多、减税红利越足”的正向激励。税费红利的赋能效应不仅惠及单个龙头企业,更沿着产业链、供应链层层传导,带动产业集群整体转型升级。
4.3 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效应
实证研究表明,财税激励政策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税收优惠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加计扣除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效应显著,非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投入受加计扣除政策的激励更为明显。创新激励型减税政策在规模较小企业以及资金技术密集企业中,对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促进效应更加强烈。
在政策组合方面,所得税税率优惠和研发加计扣除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均显著。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均可通过向企业提供创新资源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但二者在激励效果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化的政策效应提示,财税激励机制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企业异质性,实现精准施策。
五、存在的问题与优化方向
5.1 政策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尽管财税激励政策成效显著,但在实施中仍存在若干问题。一是政策知晓率和享受率不均衡——部分中小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认知不足,或因财务核算能力有限而难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二是政策组合的协同效应有待提升——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在激励企业创新方面的效果存在差异,政策之间的衔接与配合仍有优化空间。
三是部分企业存在策略性行为——研究表明,企业在持续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过程中存在“两条腿走路”现象,既出于“寻创新”动机增加实质性研发投入,也出于“寻扶持”动机增加策略性研发投入。四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等环节,部分地区的政策执行口径存在差异,影响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可预期性。
5.2 政策优化方向
基于上述分析,财税激励机制的优化可从以下方向推进。
第一,进一步提高政策精准度。 在“十五五”时期继续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同时,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创新特征,设计差异化的激励方案。对于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战略性领域,可维持120%的加计扣除比例;对于一般高新技术企业,可逐步提高比例并探索与研发产出挂钩的激励方式。
第二,优化政策落地机制。 应深化税务与科技部门的协作,统一研发项目异议鉴定口径,规范办理流程。湖南省税务局明确要求精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事前鉴定机制可以帮助企业提前确认研发项目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降低企业的政策不确定性。
第三,强化政策效应的动态评估。 应建立财税激励政策的长效评估机制,定期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调整优化。对于成长期企业和小规模企业,需关注其可能存在的迎合效应,防止政策红利被策略性行为稀释。
第四,构建多层次的政策协同体系。 应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财政补贴、增值税优惠等政策工具进行系统整合,形成覆盖企业创新全链条的激励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2025年现行支持科技创新主要政策和制造业发展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达1.91万亿元,政策工具箱已相当丰富,下一步的重点应放在提升政策组合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上。
六、结语
财税激励机制是企业创新投入的重要制度保障。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升至120%的三十年政策演进,到1.91万亿元税费红利对1.93万亿元企业研发投入的精准赋能,财税政策与企业创新之间正在形成“减税—增投—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6596亿元的加计扣除红利、252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近万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优惠——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无数科创企业账本上实实在在的现金流,是实验室里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然而,财税激励机制的优化仍在路上。政策精准度的提升、落地机制的完善、动态评估的强化以及政策协同体系的构建,是“十五五”时期财税政策赋能企业创新的重点方向。产业创新研究指出财税政策的生命力在于精准与实效,只有将政策工具与企业创新的真实需求精准对接,才能最大化政策效能。中国商界强调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财税激励政策的持续优化是提升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支撑。当财税的“减法”持续转化为创新的“加法”和产业的“乘法”,企业创新的活力便有了最坚实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 1.91万亿元税收“减法”换取企业创新“加法”[N]. 证券日报,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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