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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CRIME理论的财务舞弊及审计监督问题研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31 17:16:58
 基于CRIME理论的财务舞弊及审计监督问题研究
 
 一、引言
 
财务舞弊是资本市场最顽固的毒瘤之一。从早期的银广夏、蓝田股份,到近年来的康美药业、康得新、恒大集团,财务造假案件不仅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更动摇了资本市场的诚信根基。2025年,证监会全年查办财务造假案件97起,处罚65家上市公司、392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亿元。2026年,证监会全年查办财务造假案件97起,处罚65家上市公司、392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亿元。2025年5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260多起,涉及1100多人、资金910多亿元。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财务舞弊手段的持续升级与审计监督效能的持续拷问。
 
财务舞弊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企业治理、内部控制、外部审计、监管执法等多个环节。CRIME理论以类比犯罪行为的视角,将公司高层纳入分析范围,使舞弊行为的呈现更加立体、完整。叶钦华、黄世忠等学者发现,使用CRIME理论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更能详尽地反映多维度的财务状况,更能准确发现财务数据中的异常。本文在CRIME理论的基础上,对财务舞弊和审计监督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规范上市公司、加强审计机构监督和外部监管机构监管等方面的防范对策。金融科技时代曾刊文指出,财务舞弊现象的屡禁不止折射出企业高管权力失控与外部审计不透明等深层治理缺陷。新金融世界也有论述强调,在数字化监管加速普及的背景下,审计监督的智能化转型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防线。
 
 二、CRIME理论的分析框架
 
CRIME理论是一种系统分析财务舞弊成因的综合性理论工具,其名称由五个核心要素的英文首字母组成:Cooks(舞弊者)、Recipes(舞弊手段)、Incentives(舞弊动机)、Monitoring(监管机制)、End Results(舞弊结果)。这一框架的优势在于类比犯罪行为,将公司以所有者为代表的高层纳入分析范围,使舞弊行为的呈现更加立体、完整。
 
舞弊者(Cooks) 维度关注“谁在实施舞弊”。财务舞弊并非孤立个体的行为,而是涉及公司治理层、管理层、财务人员乃至外部中介机构的复杂网络。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成员、高管团队是财务舞弊的主要决策者,而财务人员、外部审计师、评估机构则可能成为舞弊行为的执行者或帮凶。
 
舞弊手段(Recipes) 维度考察“如何实施舞弊”。常见的舞弊手段包括虚增收入、虚构资产、关联交易操纵、会计估计滥用、表外负债隐瞒等。近年来,舞弊手段呈现技术化、隐蔽化的趋势,如利用复杂的股权结构进行利益输送、借助金融工具进行盈余管理等。
 
舞弊动机(Incentives) 维度分析“为什么舞弊”。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核心动机包括满足融资需求、维持股价、规避退市、满足业绩承诺、实施利益输送等。维持控股股东控制权是许多企业实施财务舞弊的主要动机。
 
监管机制(Monitoring) 维度揭示“为什么没防住”。监管机制的失效涉及内部治理缺陷与外部监督失灵两个方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控之上、审计机构未能保持职业怀疑、监管存在滞后。
 
舞弊结果(End Results) 维度评估“造成了什么后果”。财务舞弊的后果是多层次的:投资者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企业面临退市和行政处罚、审计机构遭受巨额罚款甚至禁业、资本市场信心受到严重打击。
 
 三、当前财务舞弊与审计监督的主要问题
 
 3.1 舞弊者:治理层凌驾与利益链条的延伸
 
CRIME理论将“舞弊者”置于首位,揭示了财务舞弊治理的首要着力点。从近年来的案例看,财务舞弊的策划者集中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少数。东方通案中,实控人主导了持续四年之久的收入和利润虚增。锦州港财务造假案中,两名前高管被处以十年市场禁入。实际控制人兼任高管、凌驾于内控之上,是豫金刚石财务舞弊的主要成因。
 
更为严峻的是,舞弊者的利益链条已从企业内部延伸至外部中介。2025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因在鸿达兴业、恒久科技和科林环保年报审计中充当造假“掮客”——主动介绍企业开展虚假业务、设计走账路径、参与资金划转——被没收业务收入811.32万元,并处以5716.99万元罚款,同时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成为首家被禁业的证券审计机构。这一案例暴露了审计机构从“看门人”沦为“共谋者”的严重失守。
 
 3.2 舞弊手段:技术化与隐蔽化的升级
 
传统舞弊手段如虚增收入、虚构资产仍在延续,但已出现显著的技术升级。路桥信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两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和2576.40万元。金通灵连续6年实施财务造假,其审计机构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判构成单位犯罪,合伙人获刑。
 
数据资产入表等新业务场景正在催生新型舞弊手段。随着数据资产入表加速推进,通过伪造API接口、操纵算法、滥用权限等手段实现价值虚增的风险日益凸显。舞弊手段正从传统的“纸质造假”向“系统层造假”演进,传统审计程序面临技术性失效的困境。
 
 3.3 舞弊动机:多重压力下的理性选择
 
从CRIME理论的视角看,舞弊动机是驱动财务舞弊的“发动机”。上市公司面临的融资压力、市值管理压力、退市压力构成了舞弊行为的多重驱动。东方通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核心动机之一是为了维持再融资资格。*ST长药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最终面临强制退市。当企业处于经营困境时,维持融资能力和避免退市成为管理层不惜铤而走险的“理性选择”。
 
 3.4 监管机制:从内部控制到外部审计的多重失效
 
CRIME理论的“监管机制”维度揭示了财务舞弊为何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在内部控制层面,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控之上、董事会独立性不足、审计委员会虚设等问题普遍存在。在外部审计层面,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缺乏职业怀疑精神、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是审计失败的常见原因。
 
2025年,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罚没金额再次突破千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万向新元科技2022年、2023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被合计罚没超47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路桥信息案连续两年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合计罚没超51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更因构成单位犯罪,合伙人被判刑。审计失败已从“执业质量问题”升级为“刑事犯罪问题”。
 
 四、基于CRIME理论的审计监督优化对策
 
 4.1 强化对舞弊者的穿透式监管
 
针对CRIME理论中的“舞弊者”维度,监管应从“对公司监管”深化为“对关键少数的穿透监管”。证监会2025年查办的97起财务造假案件中,392名责任人被追责。应进一步压实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第一责任,加大个人处罚力度和市场禁入力度。同时,应建立“舞弊者终身追责”机制,防止责任人通过辞职、股权转让等方式逃避处罚。
 
对于充当造假“帮凶”的审计机构和个人,应实行“全链条追责”。永拓所案表明,审计机构从“看门人”沦为“共谋者”已非个案,必须通过刑事追责形成有效震慑。
 
 4.2 提升对新型舞弊手段的识别能力
 
针对CRIME理论中的“舞弊手段”维度,审计监督必须与技术升级赛跑。传统基于抽样和规则导向的审计模式已难以应对日益隐蔽、智能的舞弊手段。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舞弊识别模型,利用“专家经验”与“机器学习”的人机结合手段,搭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舞弊模型。AI驱动的欺诈检测模型已能实现92%的准确率,同时将审计时间减少50%以上。对于数据资产舞弊等新型风险,应重构审计识别框架,设计动态审计程序模型。
 
 4.3 切断舞弊动机的制度诱因
 
针对CRIME理论中的“舞弊动机”维度,应从制度层面降低企业造假的“收益预期”。应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使造假成本远超造假收益。同时,应优化融资制度,为优质企业提供更通畅的融资渠道,减少企业因融资压力而选择造假的动机。对于业绩承诺压力过大的并购重组,应强化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审查和事后监管。
 
 4.4 重构监督失效的制度防线
 
针对CRIME理论中的“监管机制”维度,应从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两个层面构建更严密的防线。在内部控制层面,应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其真正发挥监督职能。在外部审计层面,应推动审计模式从“抽样检查”向“全量分析”转型。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为审计轨迹提供了技术保障,有助于构建更透明的审计证据链。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罚没金额再次突破千万元,折射出财政部持续强化财会监督的决心。
 
 4.5 数字化审计监督的新范式
 
《新金融世界》所强调的审计监督智能化转型,正在从理念走向实践。审计机构应积极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新技术,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全链条数字化审计监督体系。AI审计系统通过持续实时监控企业财务数据,能够在舞弊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之前发出预警。这种从“周期性检查”到“持续性监控”的转变,正是《新金融世界》所倡导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路径。
 
 五、结语
 
财务舞弊治理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永恒课题。CRIME理论提供了一个系统性的分析框架——从舞弊者、舞弊手段、舞弊动机、监管机制到舞弊结果——揭示了财务舞弊的多维成因。2025年97起财务造假案件、392名责任人被罚、30亿元罚款,以及永拓所成为首家被禁业的证券审计机构等事件,都在警示我们:财务舞弊治理仍任重道远。
 
《金融科技时代》曾刊文指出,财务舞弊现象的屡禁不止折射出企业高管权力失控与外部审计不透明等深层治理缺陷。《新金融世界》也强调,在数字化监管加速普及的背景下,审计监督的智能化转型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防线。从对舞弊者的穿透式监管,到对新型舞弊手段的技术识别;从切断舞弊动机的制度设计,到重构监督失效的防线——基于CRIME理论的审计监督优化,需要在“人—制度—技术”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筑牢资本市场诚信的基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场的公平秩序。
 
 
参考文献
 
[1] 林意. 基于CRIME理论的财务舞弊及审计监督问题研究[J]. 金融科技时代, 2025(3): 106-111.
 
[2] 王建博, 李秀丽. 基于CRIME理论的胜通集团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 现代商贸工业, 2025(14): 140-142.
 
[3] 基于CRIME理论的财务舞弊治理对策研究[J]. 现代商贸工业, 2025(13).
 
[4] 叶钦华, 黄世忠, 等. 基于CRIME理论的财务舞弊识别研究[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