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四大方略
一、引言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并将其列为“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的重点举措。智能经济与低空、深海、深地经济一并被确立为新质生产力的四大核心形态。这一战略部署标志着人工智能发展从技术突破的“上半场”,迈入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下半场”,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数字经济之后的第四大经济形态。
202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明确了智能经济三阶段发展目标。《意见》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到2027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到2030年,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智能经济的崛起并非凭空而来。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5%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2万亿元。智能算力规模达159万PFLOPS(FP16),全国数据生产总量达52.26泽字节(ZB),占全球约27.44%。这些数据表明,智能经济正从增量补充转变为经济增长的核心支柱。
区域经济研究指出智能经济的空间布局正从“单点突破”走向“全域协同”,算力资源的区域配置与产业生态的梯度转移正在重塑我国的经济地理格局。经济学研究智能经济的本质是“数据+算力+算法”三位一体的新型生产方式,其发展逻辑不同于传统工业经济,需要全新的制度框架与政策工具与之适配。本文拟从夯实算力底座、激活数据要素、深化产业融合、构建治理体系四个维度,系统探讨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战略方略。
二、方略一:夯实智能算力底座,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
算力是智能经济的基础设施,是驱动人工智能训练与推理的核心动能。2025年,我国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全国80%的智算资源在八大枢纽集聚。截至2025年底,全国智能算力规模达159万PFLOPS(FP16),通用算力向智能算力的代际更替加速。全国一体化算力网试验验证平台投入运行,可监测、可供调度的算力资源分别达到85.7万PFlops和9.6万PFlops。
从技术突破来看,2025年国产人工智能大模型DeepSeek引发全球关注,其凭借极低的训练成本实现了高性能的模型能力。以华为昇腾为代表的国产算力芯片和CANN软件生态,通过“芯片+集群+软件栈”的系统工程,已在政务、金融等核心领域推理场景实现广泛替代。我国已成为全球人工智能专利最大拥有国,占比达60%。这些进展表明,智能算力的“自主可控”正在从愿景走向现实。
然而,算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通用算力向智能算力的代际更替虽在加速,但智能算力的区域分布不均、算力利用率有待提升等问题仍然存在。统筹算力布局,是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首要方略。一方面,应持续推进“东数西算”工程,优化算力资源的区域配置,形成“枢纽引领、跨市协同”的整体布局;另一方面,应加快算力基础设施的绿色化转型,累计建成306个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动算力发展与“双碳”目标协同共进。
三、方略二: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深化市场化配置改革
数据是智能经济的“燃料”。2025年,全国年度数据生产总量达52.26泽字节(ZB),同比增长27.28%。企业成为数据生产的主力,数据生产增量约九成来自企业数据,产业数智化转型成效明显。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的数据总量为199.48艾字节,同比增长42.86%。数据要素市场呈现蓬勃发展态势,2025年市场规模突破1000亿元。
数据流通交易正在提速。2025年,企业数据产品和服务数量同比增长29.29%,交易额同比增长39.8%。全国数据跨境流通总量为142.34艾字节(EB),同比增长14.88%;数据跨省流通总量为2949.12艾字节(EB),同比增长19.01%。然而,数据要素市场仍面临确权难、定价难、流通难等挑战。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第二大方略。
当前,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正在加快构建。国家数据局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等数据基础制度。持续完善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2025年,公共数据开放数据量和授权运营数据量同比分别增长31.71%、53.96%。样本企业中,11.65%的企业购买过数据,购买数据费用同比增长22.36%。数据要素正从“沉睡的资源”走向“流动的资产”,从“制度探索”走向“价值释放”。
四、方略三:深化“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
智能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是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第三大方略。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将产业发展作为重点行动之一。《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人工智能融入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等,推动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底层架构和运行逻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环节落地应用。深化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
在实践层面,人工智能已从“概念验证”走向“规模化应用”。在智能制造领域,海尔青岛中央空调互联工厂在AI技术加持下,将定制空调设计周期从3天压缩至1小时,日均可实现260余个订单的无缝换产。在智能检测领域,AI智能化质量检测系统正在替代传统人工目检。在农业领域,智能育种、智能农机、农业无人机等应用加速落地。在服务业领域,服务业正从数字赋能的互联网服务向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方式演进。
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普及率超过30%。2025年全年数字产业实现收入39.6万亿元,同比增长8.8%。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1.2万亿元,企业数量超过6200家。预计到“十五五”末,我国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将增长到10万亿元以上。从“人工智能+”到“智能原生”,从“试点应用”到“全面融合”,产业智能化正在进入加速期。
五、方略四:完善人工智能协同治理体系,构建智能向善的制度框架
智能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与之匹配的治理体系。人工智能在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算法歧视、数据安全、就业冲击、伦理风险等新挑战。完善人工智能协同治理体系,是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第四大方略。
治理体系的核心在于“协同”——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多方参与,法律、标准、伦理、技术多管齐下。在制度层面,《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对人类认知判断、伦理规范等方面的深层次影响和作用机理,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在法治层面,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执行细则全面落地,“三轨制”合规框架——算法备案、大模型备案、AI应用登记——全面推行。
在区域层面,各地正在探索差异化的治理路径。上海“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聚焦徐汇、浦东等核心承载区,打造具有全球辐射力和影响力的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江苏“十五五”规划纲要、四川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等相继出台。北京、深圳、上海、杭州、苏州位列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城市竞争力前五位。海淀区2025年AI核心产值超3500亿元,集聚AI企业超2000家。治理的差异性与协同性、监管的力度与创新的空间之间的平衡,是智能经济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命题。
六、结语
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打造,是一场从技术革命到产业生态重构的系统性变革。“算力+数据+人工智能+治理”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构成了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核心内涵。算力是底座,为智能经济提供基础设施支撑;数据是燃料,为智能经济注入核心生产要素;产业融合是路径,推动人工智能从“技术突破”走向“价值创造”;治理体系是保障,确保智能经济在安全、公平、可持续的轨道上运行。
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10.5%,到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2万亿元;从智能算力规模达159万PFLOPS,到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突破1000亿元——这些数据勾勒出智能经济从“量的积累”走向“质的跃升”的清晰轨迹。区域经济研究指出,智能经济的空间布局正从“单点突破”走向“全域协同”,算力资源的区域配置与产业生态的梯度转移正在重塑我国的经济地理格局。
经济学研究智能经济的本质是“数据+算力+算法”三位一体的新型生产方式,其发展逻辑不同于传统工业经济,需要全新的制度框架与政策工具与之适配。当算力底座更加坚实、数据要素更加活跃、产业融合更加深入、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智能经济新形态便从蓝图走向现实,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劲引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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