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接受模型视域下的数字信息系统支持市民终身学习问题与路径
一、引言
终身学习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核心命题,而数字信息系统的广泛部署已成为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关键基础设施。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均在大力推进终身学习数字化平台建设。上海开放大学打造的“一网通学”市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搭建大规模个性化终身学习示范应用场景、三教融通的终身学习资源共享应用场景以及国际化多语言开放学习示范场景三类场景,为市民提供了“一站式”线上学习服务支持。深圳打造的“深i学”全民终身学习平台,设置95个课程栏目、1548门课程,涵盖职业技能、文化素养、老年教育、家庭教育、法律科普等多个领域。杭州提出到2027年全面建成“城乡15分钟市民学习圈”。广东省全民终身学习平台自2026年2月上线以来,已累计汇聚课程近700门、学习资源5816个,注册用户超过25万人。
然而,平台的建成并不等同于市民的采纳与持续使用。在终身学习领域,数字信息系统的“可用性”与“实际使用率”之间仍存在显著落差。据相关调查,仅54.36%的受访者认可数字技术显著提升了生活品质。数字学习平台单一、数字技术自身不成熟、赋能制度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仍然突出。如何解释市民对终身学习数字信息系统的接受与使用行为?哪些因素促进或阻碍了系统的采纳?技术接受模型为理解这一问题提供了成熟的理论框架。
深圳青年曾刊文指出,深圳在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的过程中,“深i学”平台的快速积累表明技术支撑与用户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张力——平台功能的完善并不自动转化为市民的深度参与。
楚天法治也有论述强调,数字信息系统的法治化运营与用户权益保障是提升公众信任度的基础条件,缺乏制度保障的技术推广往往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本文拟从技术接受模型的视角出发,系统分析数字信息系统支持市民终身学习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探讨优化路径。
二、技术接受模型的理论框架与适用性
2.1 技术接受模型的核心构念
技术接受模型(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由Davis于1989年提出,是信息技术采纳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模型之一。该模型认为,个体对信息技术的使用行为由其使用意向决定,而使用意向又主要受两个核心变量的影响:感知有用性(Perceived Usefulness)和感知易用性(Perceived Ease of Use)。感知有用性指个体认为使用某技术能够提升其工作或学习绩效的程度;感知易用性指个体认为使用某技术的容易程度。
在后续的扩展中,Venkatesh等人提出了整合性技术接受与使用理论(UTAUT),进一步引入了绩效期望、努力期望、社会影响和促进条件四个核心变量。在终身学习情境下,这些变量同样具有解释力。研究表明,中高龄学习者的数字识能、整合性科技接受模式与学习信念之间存在显著关联,数字识能课程能显著提升学习信念与科技接受模式的正向作用。技术接受模型还被应用于智慧助老数字化学习支持体系的构建,从数字化学习平台搭建、分层课程体系开发、数智化教学场景创设等维度提供理论指导。
2.2 技术接受模型在终身学习领域的适用性
与高等教育或企业培训等组织情境不同,市民终身学习具有显著的“自愿性”特征——学习者没有制度性约束,参与与否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这使得技术接受模型在终身学习领域的应用面临更为复杂的解释情境。一方面,信息系统的持续使用(而非初始采纳)才是决定长期可持续性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不同年龄群体、不同数字素养水平的市民对同一系统的感知差异可能极为悬殊。
在终身学习场景中,感知有用性不仅体现为“能否学到知识”,更体现为“学习成果能否被社会认可”。杭州市在《完善泛在可及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打造新时代学习型城市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探索学习成果互认”的目标。上海市“一网通学”平台已联通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者可一键查询学习成果档案。这种“有用性”的制度化延伸,正是技术接受模型在终身学习领域需要重点关注的维度。
三、数字信息系统支持市民终身学习的现存问题
3.1 感知易用性不足:数字鸿沟与系统复杂度
感知易用性是影响市民采纳数字信息系统的首要门槛。对于老年群体、低学历群体和农村居民而言,复杂的系统操作界面、不统一的身份认证流程、频繁的版本更新,构成了难以逾越的认知障碍。教育部等九部门指出,教育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着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较弱的问题。
上海嘉定区社区学院的“我嘉智慧学堂”实践表明,基于终身教育理论、技术接受模型与场景化学习理论,从分层课程体系开发、数智化教学场景创设等维度系统构建支持体系,是破解感知易用性困境的有效路径。然而,从全国范围看,统一的数字基座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平台之间的数据孤岛现象依然突出。
3.2 感知有用性薄弱:内容同质化与价值错位
感知有用性决定着市民的持续使用意愿。然而,许多终身学习数字信息系统面临着“内容同质化严重、个性化服务不足”的突出问题。天津市终身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在建设过程中即发现,服务割裂与个性化不足是制约平台效能的瓶颈。数字学习平台单一、数字技术自身不成熟等问题制约着学习者的获得感。
武汉市的终身学习平台建设同样面临资源供需错配的挑战。当系统提供的课程与市民的实际学习需求之间缺乏精准匹配时,感知有用性便无从建立。
3.3 促进条件缺失:制度保障与支持体系不完善
UTAUT模型中的“促进条件”指个体感知到的组织和技术基础设施对技术使用的支持程度。在市民终身学习领域,促进条件包括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数字素养培训体系、技术支持服务等。当前,跨平台学习经历认证困难、学习数据共享不畅仍是突出问题。赋能制度体系不完善的现实使终身学习数字信息系统难以真正嵌入市民的学习生活。
3.4 社会影响分化:社群学习生态尚未形成
社会影响在UTAUT模型中指个体感知到的来自重要他人的影响。对于市民终身学习而言,同伴学习、社群互动是持续学习的重要动力。然而,当前多数终身学习平台仍以“个人观看课程”为主,缺乏有效的社交学习机制。尽管部分平台已开发“学习地图”“点课许愿”“学习圈”等社交功能,但社群学习生态的成熟度仍有待提升。
四、数字信息系统支持市民终身学习的优化路径
4.1 降低认知负荷:以场景化设计提升感知易用性
感知易用性的提升需要从“用户友好”走向“场景适配”。上海市的实践证明,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虚拟与现实融合的互动体验式学习场景,能够有效降低市民尤其是老年人对数字技术的认知门槛。合肥开放大学利用大数据和AI技术开展老年人数字素养测评,打造“学-练-测”一体化学习生态。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26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中开展了“老年人数字素养暨防诈骗科普讲座”等公益培训,这些举措从供给侧降低了感知易用性门槛。未来,应进一步推广“场景化学习”理念,将数字信息系统嵌入市民出行的真实生活场景中,让学习在自然的生活场景中发生,而非要求市民适应系统的复杂操作逻辑。
4.2 增强价值感知:以学分互认提升感知有用性
感知有用性的核心在于让市民“看到学习的回报”。终身学习数字信息系统应通过制度设计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社会资本”。杭州提出探索学习成果互认机制;上海“一网通学”已联通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深圳“深i学”平台设置职业技能、文化素养、老年教育、家庭教育等多元课程,覆盖1548门课程。这些实践的共同指向是:通过学习成果的制度化认证,赋予数字学习以实在的价值。
当前,跨平台学习经历认证困难、开放教育生态不完善等问题仍待破解。未来应依托统一的数据化标签和终身学习公共数据库,推动学习成果在区域间、平台间的互认互通,使市民真正感受到“学了有用”。
4.3 夯实促进条件:构建多元协同的支持体系
促进条件的完善需要政府、社区、企业、家庭多方协同。辽宁通过“七送三协同”模式,依托辽宁开放大学体系,截至2025年在全省14个地市建成400个数字化学习社区,累计服务居民超百万人次。这种“送学到社区、送学到身边”的模式,有效弥补了市民独自面对数字系统时的无助感。
淄博市打造“淄博全民学习网”,实现终身教育资源在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的广泛普及。各地应借鉴这些经验,将终身学习数字信息系统与基层社区教育网络深度融合,以“人”的支持弥补“系统”的不足,构建起“线上平台+线下服务”的立体化支持体系。
4.4 培育社群生态:以社会影响激活持续使用
社会影响的放大需要从“个体学习”走向“社群学习”。应充分发挥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的示范效应。杭州提出培育市级学习型社区100个。这种社区层面的学习生态建设,通过“身边人的影响”激活市民的持续学习动机。
终身学习数字信息系统还应强化社交学习功能设计,使学习者能够在平台上组建学习小组、分享学习心得、参与讨论交流,形成“一个人带动一群人”的扩散效应。正如
深圳青年所强调的,技术平台的真正活力在于用户的深度参与与社群共创。
4.5 健全制度保障:以法治化运营提升公众信任
数字信息系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制度保障。《楚天法治》指出,数字信息系统的法治化运营与用户权益保障是提升公众信任度的基础条件。终身学习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应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算法公平等方面建立明确的制度规范,让市民在“敢用”的基础上实现“愿用”。
五、结语
技术接受模型为理解数字信息系统支持市民终身学习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从感知易用性、感知有用性、促进条件到社会影响,每一个理论构念都对应着当前实践中的真实困境。从上海“一网通学”到深圳“深i学”,从杭州“15分钟学习圈”到广东全民终身学习平台,各地在终身学习数字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平台建成”不等于“学有所用”——感知易用性不足、感知有用性薄弱、促进条件缺失、社群生态尚未形成,仍是制约系统效能发挥的主要瓶颈。
面向未来,数字信息系统支持市民终身学习的优化,需要在“技术”与“制度”两个维度同步发力:以场景化设计降低认知门槛,以学分互认提升价值感知,以多元协同夯实支持体系,以社群学习激活持续动力,以法治化运营保障用户权益。《深圳青年》所揭示的技术与用户之间的结构性张力、《楚天法治》所强调的制度保障对于公众信任的基础性作用,共同指向了一个核心命题:数字信息系统的价值不在于“建成了”,而在于“被用好了”。只有当每一个市民都能跨越认知门槛、感知学习价值、获得持续支持、融入学习社群,数字信息系统才能真正成为终身学习时代“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坚实底座。
参考文献
[1] 上海开放大学. 数智赋能“一网通学”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应用与实践创新[EB/OL]. (2025-12-08).
[2]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完善泛在可及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打造新时代学习型城市实施方案(2025—2027年)[Z]. 2026-01-01.
[3]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N]. 深圳特区报,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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